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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否允許設立“網上藥房”?相關的法規是怎樣的?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原指南2025年版:本問答供主題檢索參考,未全部逐條按現行規則核驗;費用、人員、續期、變更及產品條件,請結合對應牌種的專業深讀與官方當期要求確認。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 中藥組

Q33 · A類:藥牌制度與法規基礎(Q1-Q50)
香港的現行法律框架是圍繞實體處所建立的,並沒有為純粹的“網上藥房”設立專門的牌照類別。法律的核心要求是,受管制的藥物(特別是處方藥和監督售賣藥物)必須在註冊的實體藥房、由註冊藥劑師或在其監督下進行銷售和配發。因此,一個合法的“網上藥房”業務,其背後必須有一個持有“獲授權毒藥銷售商牌照”的實體藥房作為支撐。客户可以通過網絡下單和上傳處方,但最終的處方審核、藥物調配和分發,都必須在這個實體藥房內、由藥劑師完成。藥物的派送也必須符合GDP要求,確保運輸過程中的質量和安全。任何聲稱可以無需實體藥房、純粹在網上銷售處方藥的平台,在香港都是非法的。

📘 監管依據

《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的核心原則是基於對實體處所和專業人員的監管。衞生署和PPB曾多次發佈聲明,提醒公眾警惕非法網上藥房,並重申處方藥必須在註冊藥房憑處方購買。

📗 唐生建議

對於希望拓展線上業務的實體藥房,我們建議建立一套嚴謹的線上到線下(O2O)操作流程。這包括:安全的處方驗證系統、與病人進行遠程諮詢的規範、以及合規的“最後一里”派送方案。合規創新是完全可行的。

📕 風險提示

消費者應極度警惕那些無需處方即可購買處方藥、價格異常低廉、或從海外直接郵寄藥物的網站。這些平台銷售的藥物很可能是未經註冊的“水貨”,甚至是假藥,質量和安全毫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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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唐上永(唐生)業務經理一對一梳理產品、經營模式、牌種及準備事項。具體服務範圍以書面方案確認;藥學職責由依法具資格人員承擔,審批由主管機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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