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極有可能會對藥品牌照申請產生負面影響。雖然SFC是金融行業的監管者,與藥品監管分屬不同領域,但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PPB)在進行“適當人選”評估時,會考慮申請人在所有商業和專業活動中的誠信和操守記錄。被SFC等其他主要監管機構公開譴責或處罰,特別是涉及不誠實、失職或內部監控缺失等原因,會被PPB視為一個重要的警示信號。PPB會擔心,一個在金融領域未能履行其受信責任的董事,是否也可能在藥品這個關係到公眾健康的領域掉以輕心。因此,您必須在申請中主動、完整地披露此事,並提供詳盡的解釋。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我公司的董事之一有被其他金融監管機構(如香港證監會SFC)處罰過的記錄,這會影響藥品牌照申請嗎?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