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公司的董事會中必須包含具備醫療或藥學背景的成員。申請的主體是公司法人,而監管機構的核心要求是公司必須聘請到符合資格的關鍵技術人員,例如負責人員(RP)、註冊藥劑師、獲授權人(AP)等,並由這些人來具體負責和監督持牌活動。然而,從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董事會中若有具備相關專業背景的成員,無疑是一個重要的加分項。這向監管機構表明,公司的最高決策層具備理解和評估藥品行業特有風險的能力,能夠更好地支持和監督公司的合規運營。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申請藥品牌照的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是否必須有具備醫療或藥學背景的人?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