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遙距診症的興起,其相關的藥物配發問題也備受關注。香港的法律和專業守則強調,無論診症形式如何,醫療和藥物安全的標準都不能降低。根據香港醫務委員會的指引,醫生在進行遙距診症後,如果認為需要開具處方,必須確保該處方是適當的,並且有足夠的臨牀依據。處方的配發仍然必須遵守《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這意味着,處方藥物必須在註冊藥房、由藥劑師或在其監督下進行調配。醫生可以通過安全的電子方式將處方傳送給病人指定的藥房,或由診所安排將藥物派送給病人。在派送過程中,必須確保藥物的安全性、完整性和隱私性,並有機制核實收件人的身份。整個流程必須有清晰的記錄,並且能夠追溯。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香港對“遙距診症”(Telemedicine)配發的藥物有何規定?
完整解讀監管依據、唐生建議與風險提示。原稿為2025年資料,請結合官方最新要求閲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