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為了確保在主電源中斷或照明系統故障時人員的安全以及操作的連續性(在可能的情況下),藥品倉庫必須配備應急照明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通常包括兩個層面:一是**疏散照明**,其目的是在斷電時照亮逃生路線和緊急出口,確保員工可以安全、迅速地撤離。這是所有商業和工業處所的法定消防要求。二是**備用照明**(Standby Lighting),其目的是提供足夠的光線,以便在主照明失效時,能夠繼續進行必要或緊急的操作,例如安全地關閉設備、處理緊急的藥品訂單或轉移冷鏈產品。備用照明的亮度要求通常高於疏散照明。這些應急照明燈具必須自帶電池,並能在斷電時自動啓動。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倉庫內的照明突然失效,是否有應急照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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