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經營藥品業務,主要的税務責任是“利得税”。根據香港的“兩級制利得税率”,有限公司的首200萬港元應評税利潤的税率為8.25%,其後超過200萬港元的利潤則按標準税率16.5%徵税。您需要在每個評税年度結束後的規定期限內,向税務局提交由執業會計師審核的財務報表和利得税報税表。此外,作為僱主,您還需要為員工的薪酬進行申報,並從支付給某些非居民服務提供者的款項中扣繳預扣税。
HONG KONG DRUG LICENSING
在香港經營藥品業務,主要的税務責任是什麼?利潤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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